商标注册公告期限因地区和国家而异,商标注册一般分为申请-初审-注册,如果商标注册过程中很顺利,知识产权局则会很快给出初审公告,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在这3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对其提出异议,大致会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无人提出异议,则商标顺利注册,知识产权局会发布注册公告,即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为注册公告日期,此时注册公告日和专用权期限起始日的时间是一致的,第二种情况如果有人提异议但是未被受理,也就是未进入实质审查,其并未中断诉争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限,所以诉争商标的核准注册日(即取得商标专用权日)应为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三种情况如果有人提异议且被受理,或者异议成功后申请人再次提起复审,时间超过了初审公告三个月 。
阶段 | 公告期限 | 说明 |
初步审定公告期 | 九个月 | 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
异议公告期 | 三个月 |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将发放商标注册证并公告。 |
注意:商标注册流程中,如果在异议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将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商标注册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如果异议不成立,商标将继续进入注册程序,整个商标注册流程大约需要12-14个月,前提是流程顺利,如果遇到驳回或异议等情况,注册时间可能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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