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质权,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担保,向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的一种权利,在商标权质押融资中,商标权人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提供质押担保,以获取贷款或其他融资支持,这种权利的设立和行使,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促进经济发展。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
1、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条件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商标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商标权人拥有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3)商标权人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
(4)商标权人同意将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担保;
(5)质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程序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设立,通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商标权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
(2)商标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质押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4)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并公告质押登记;
(5)质权人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证书。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行使
1、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实现
当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实现其商标专用权质权,实现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拍卖、变卖:质权人可以将商标专用权拍卖、变卖,以其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转让:质权人可以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以其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消灭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消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债务人履行债务,质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
(2)债务人与质权人协商解除质押合同;
(3)债务人破产清算,质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
(4)商标专用权被撤销或者注销。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效力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2、追及权:在商标专用权转让后,质权人仍享有追及权,可以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3、强制执行力: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保全效力: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商标专用权的转移、变更等。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有哪些风险?
答: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法律风险:如质押合同的效力、质押登记的有效性等;
2、市场风险:如商标专用权的评估价值、市场需求等;
3、信用风险:如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
4、操作风险:如质押登记的程序、信息披露等。
问题二:如何降低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风险?
答:降低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风险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或债权人;
2、对商标专用权的评估价值进行合理估算;
3、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进行充分了解;
4、严格遵循质押登记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质押登记的有效性;
5、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交易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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