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公告是指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发现其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相关规定且经证实系通过欺诈或其他不当手段获得注册资格,则由商标局将对其进行宣告无效处理。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商标无效公告的信息,可以参考以下链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规定
– 什么是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公告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被知识产权机构或法院宣告无效,并将其公告于众,以便社会公众周知,以下是关于商标无效公告的介绍说明:
序号 | 项目 | 说明 |
1 | 公告主体 | 商标评审委员会或法院 |
2 | 公告内容 | 宣告某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
3 | 原因分类 | 1. 违反商标构成的绝对条件 2. 与在先权利冲突 3. 损害驰名商标 4. 欺诈、错误或不良意图申请等 |
4 | 法律依据 | 《商标法》相关规定,如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 |
5 | 公告目的 | 1. 保护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市场秩序 2. 确保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6 | 效力 | 商标自始不具有商标效力 |
7 | 受影响方 | 商标注册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 |
8 | 申请程序 | 由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提供证据和理由 |
9 | 决定机构 | 商标评审委员会或法院 |
10 | 公告方式 | 在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公告 |
这个介绍简要介绍了商标无效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了解商标无效公告的含义和程序,如有需要,具体情况可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人。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2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