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公告无效公告

商标无效公告是指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发现其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相关规定且经证实系通过欺诈或其他不当手段获得注册资格,则由商标局将对其进行宣告无效处理。

商标公告无效公告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商标无效公告的信息,可以参考以下链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规定

– 什么是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公告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被知识产权机构或法院宣告无效,并将其公告于众,以便社会公众周知,以下是关于商标无效公告的介绍说明:

序号 项目 说明
1 公告主体 商标评审委员会或法院
2 公告内容 宣告某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3 原因分类 1. 违反商标构成的绝对条件
2. 与在先权利冲突
3. 损害驰名商标
4. 欺诈、错误或不良意图申请等
4 法律依据 《商标法》相关规定,如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
5 公告目的 1. 保护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市场秩序
2. 确保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 效力 商标自始不具有商标效力
7 受影响方 商标注册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
8 申请程序 由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提供证据和理由
9 决定机构 商标评审委员会或法院
10 公告方式 在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公告

这个介绍简要介绍了商标无效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了解商标无效公告的含义和程序,如有需要,具体情况可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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