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接受委托人委托,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
– 商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需填写设立该机构的上一层级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说明,内容应当包括未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正当理由,具备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条件,说明内容应当真实、详尽。
序号 | 项目 | |
1 |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3 | 机构地址 | |
4 | 联系电话 | |
5 | 电子邮箱 | |
6 | 法定代表人 | |
7 | 注册资本 | |
8 | 经营范围 | (应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 |
9 | 备案类型 | (工商登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10 | 登记主管部门章戳 | (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11 | 商标代理机构盖章 | |
12 | 负责人签字 | |
13 | 经办人姓名 | |
14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15 | 提交日期 |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介绍内容,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提交介绍时,请附上相关证件和文件的复印件,如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介绍需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提交后,等待商标局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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