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对于个人犯本罪的,其处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若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2、对于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3、犯罪构成的主要客体为国家对生产、销售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
4、在行政执法中,生产者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将被责令停止生产,并在采取改正措施后才能恢复生产,销售者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被责令停止销售并接受处理,还会没收违法生产和销售的所有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下面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处罚标准:
后果程度 | 刑罚 | 罚金 |
造成严重后果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
后果特别严重 |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
请注意,这里提供的介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6条简化而成的,具体案件中的处罚还可能受到其他法律因素和具体情节的影响,单位犯罪的情况下,除了罚金外,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个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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