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续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 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
序号 | 手续名称 | 说明 |
1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 按照要求填写,包括商标基本信息、续展理由等。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护照等,证明申请人身份和资格。 |
3 |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 证明该商标已经注册并仍在有效期内。 |
4 | 商标代理委托书 | 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此文件以证明委托关系。 |
5 | 申请文件中文译本 | 如果申请文件为外文,需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
6 | 商标图样5张 | 申请人需要提供商标图样,以便商标局核实。 |
7 | 缴纳续展规费 | 按照规定缴纳续展注册费用。 |
请注意,以上手续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商标局或专业代理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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