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30日起,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缴费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 目前,商标局对于注册商标的费用设定为300元(限定商品或者服务项目10个),每超过一个附加30元。
以下是根据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费用的一个简化介绍,请注意,实际费用可能会因具体情况(如商标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优惠政策等)而有所不同。
申请类别 | 申请费用(人民币) |
自行申请 | 300元(官费,每个类别) |
委托代理 | 300元(官费,每个类别) + 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与代理机构协商) |
注:
1、上表中的自行申请指申请人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申请。
2、委托代理指申请人通过合法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
3、商标注册申请官费为每个类别300元,如果申请多个类别,费用会相应增加。
4、代理服务费根据不同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而异,需与代理机构具体协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费用以实际为准,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商标代理机构或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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