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公告的时间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在这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会被注册并刊登注册公告 。
序号 | 公告阶段 | 公告时间 |
1 | 初审公告 | 通常为3个月 |
2 | 注册公告 | 公告后1个月内 |
说明:
1、初审公告: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后,如符合相关规定,将进行初审公告,公告期为通常的3个月。
2、注册公告:在初审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商标局将进行注册公告,公告后1个月内,商标注册人可以获取电子版商标注册证。
请注意,实际商标注册过程中,公告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有所变动,以上介绍提供的时间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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