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撤三规定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9条第2款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撤三制度”)。
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 (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
关于2024年的商标注册撤三规定,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内容,因为我的知识更新截止到2023年,且未来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变化,我可以根据中国现行的商标法及相关规定,给你提供一个假设性的“商标注册撤三规定”的介绍模板。“撤三”指的是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的规定,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示例:
序号 | 规定内容 |
1 | 撤销三年未使用商标的申请人资格: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提出撤销申请。 |
2 | 商标使用的要求:商标注册后应当在三年内投入使用,否则可能面临撤销。 |
3 | 撤销申请的时限:自商标注册之日起满三年后,任何时间均可提出撤销申请。 |
4 | 使用证据的要求:商标注册人应提供在指定期间内的实际使用证据。 |
5 | 撤销申请的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对撤销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商标注册人提供使用证据。 |
6 | 复审和诉讼:商标注册人对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复审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7 | 撤销后的效力:商标一旦被撤销,其注册效力自撤销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 |
8 | 商标使用宽限期: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使用,可申请延长使用期限,但需提供充分理由。 |
请注意,以上介绍内容是基于现行商标法的通用规定,并不是2024年实际的“撤三”规定内容,具体的规定应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如果你需要了解2024年实际的规定,请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发布或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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