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件中明确指出三个关键内容: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这些特定属性主要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决定;以及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具体地区范围。
2、申请中还应附送集体成员名单,确保所有集体成员都来自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范围外的主体不能成为集体组织成员,也不能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3、如果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他们应提供该地理标志在其原属国受到法律保护的证明。
4、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有两条途径: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或申请人自行办理。
5、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不仅需要满足特定的申请要求,还要确保地理标志的真实性和地域特性,以及集体成员的合规性。
序号 | 要求类别 | 具体要求 |
1 | 注册声明 | 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声明拟注册的商标为集体商标,并说明其与地理标志的关系。 |
2 |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提交申请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3 | 集体组织成员信息 | 详细说明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
4 | 使用管理规则 | 制定并提交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包括以下内容: |
1. 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 ||
2. 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 ||
3. 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 ||
4. 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 ||
5. 成员违反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 ||
6. 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 ||
5 | 地理标志授权文件 | 提交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文件。 |
6 | 生产地域范围证明 | 提交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证明。 |
7 | 地理标志因素说明 | 说明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决定的关系。 |
8 | 地理标志信誉证明 | 提交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 |
9 | 监督检测能力证明 | 详细说明申请人具有的或委托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内容,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
是申请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所需满足的要求,请注意,这些要求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具体申请时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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