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指发生在不同民事主体之间的商标权利转让行为,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按照一定条件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并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将其商标权或者商标申请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通过转让继受取得相应权利。
以下是商标转让的基本流程:
1、准备材料:包括商标转让申请书、商标注册证书、受让人身份证明等。
2、选择途径: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提交电子申请或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具体途径有:
– 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 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书提交给相关部门。
4、等待审查: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和准确的。
5、支付费用:在申请被批准后,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6、签署合同:转让双方会签署一份商标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公告: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公告以确保公众知道这一转让。
8、完成转让:在所有步骤完成后,商标转让正式完成。
关于商标转让的时间,具体情况会根据不同的案件和申请而异,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如企业申请上市、商标质权抵押融资、海关商标权备案等,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快审查的申请,为了确保转让过程顺利进行,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的意见。
流程 | 时间 | 说明 |
签订转让合同 | 约一周内 | 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并签订转让合同,明确商标、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 |
提交转让申请 | 约一个月内 | 转让方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如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转让申请书等。 |
商标局受理审查 | 1-2个月 | 商标局对转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公告与异议期 | 约3个月 | 审查通过后,商标局进行公告,任何人可在此期间提出异议。 |
核准与发证 | 4-6个月 | 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商标局将核准转让并发给转让证明。 |
转让完成 | 总计约6-9个月 | 整个商标转让流程结束,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请注意,上述时间仅为一般性估计,实际转让时间可能会因具体情况(如商标局审查速度、申请材料完整性、是否遇到异议等)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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