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灶的商标类别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一品知识产权商标网的商标查询工具,在45类商标分类中,商标局将燃气灶归为11大类中的1104分类,其中项目是110161。
以下是几个可能适用于燃气灶的商标类别:
– 商标类别 11:适用于电器设备,包括厨房电器、烹饪设备和消耗品。
– 商标类别 4:适用于能源、燃料、油脂等。
– 商标类别 7:适用于机械设备、马达、传动等。
商标类别 | 群组号 | 商标描述 |
第11类 | 1104 | 煤气灶、燃气炉等厨房用火加热设备 |
1106 | 厨房用抽油烟机等相关设备 | |
1110 | 消毒碗柜等家用电器 | |
1105 | 制冰机、冰箱等制冷设备 | |
1101 | 灯罩、照明器械及装置 | |
其他 | 其他相关厨房及家用电器小项类别 |
请注意,这个介绍是根据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的,实际上商标分类可能会有更多的相关群组,在注册商标时,建议详细查阅最新的商标分类手册,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类别和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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