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如果您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或不予公告,您可以选择进行复审。
以下是自行进行商标复审的详细步骤和所需材料:
1、复审时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您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复审类型:了解您的复审类型,例如是否是因为商标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等。
3、准备材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 企业简介;
– 其他与您的案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4、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
5、等待结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您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请注意,商标复审的过程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如果您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
自己做商标复审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以下步骤填写复审申请介绍:
准备材料
1、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商标注册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如商标使用证据、类似商标比对等;
5、复审申请介绍。
填写复审申请介绍
1、介绍标题:商标复审申请表
以下为介绍内容:
项目 | |
申请人名称 | (填写申请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
申请人地址 | (填写申请人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填写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填写联系人电话) |
邮政编码 | (填写申请人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
商标注册号 | (填写被驳回的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填写商标名称) |
申请日期 |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
驳回通知书文号 | (填写驳回通知书的文号) |
驳回理由 | (简要描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理由) |
复审请求 | (详细阐述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可附页) |
证据材料清单 | (列出提交的证据材料,如商标使用证据、类似商标比对等) |
申请人签字/盖章 |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填写复审申请介绍填写日期) |
注意事项
1、填写介绍时,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2、证据材料需附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字;
3、复审申请介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商标局;
4、如有特殊原因需延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期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复审申请介绍及相关材料整理齐全,提交至商标局,等待商标局受理并审查复审申请,期间注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商标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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