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希望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以下是您需要准备的详细资料:
1、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并附上商标图样1份,这个申请书需要盖有单位公章,并且需要经过查询阶段,确保所要注册的商标与已存在的商标没有相同或相似。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果您的商标是基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您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商品和服务清单。
4、除了上述基本材料,您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商标使用证据、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果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等。
序号 | 资料名称 | 申请人类型 | 说明 |
1 | 商标图样 | 所有申请人 | 提交黑白或彩色商标图样,每件商标需提交10份,如彩色商标还需提供黑白墨稿1份,商标图样尺寸不小于5cm×5cm,不大于10cm×10cm。 |
2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企业申请人 |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3 |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个人申请人 |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4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个人申请人 | 个人申请时,如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5 | 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 所有申请人 | 填写完整的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和邮编。 |
6 | 商标注册申请书 | 所有申请人 | 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加盖公章。 |
7 | 商标代理委托书 |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 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
8 | 选择商品/服务类别 | 所有申请人 | 根据申请人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及商标局根据该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 |
9 | 优先权证明 | 如有优先权 | 如根据巴黎公约享有优先权,需提供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为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
请根据以上介绍准备相应资料,并确保资料齐全、准确,以便顺利办理商标注册,如有疑问,请咨询商标局或专业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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