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如果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将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2、为了规范商标审查审理程序并确保各环节的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该指南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原《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被废止。
3、在商标实质审查过程中,近年来还加强了对商标“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的打击,以及对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的管控,还对审查审理流程进行了优化,推进了商标注册审签机制的改革,并深化了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
商标实质审查的法律规定旨在确保商标的合法性、独特性和识别性,同时也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利益。
序号 | 审查内容 | 法律依据 |
1 | 法定构成要素 | 《商标法》第8条:要求商标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
2 | 显著性 | 《商标法》第9条:商标需具有显著性,不得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 |
3 | 禁止使用或注册的标志 | 《商标法》第10、11、12条:如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禁止注册 |
4 | 翻译、摹仿、复制他人驰名商标 | 《商标法》第13条:禁止翻译、摹仿、复制他人驰名商标 |
5 | 禁止虚假地理标志 | 《商标法》第16条: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作为商标 |
6 | 在先权利审查 | 《商标法》第28、29条:审查申请商标是否与已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
7 | 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的在先申请 | 《商标法》第28、29条及《实施条例》第19、21条:审查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在先申请相同或近似 |
8 | 与撤销、注销、失效的商标比较 | 《商标法》相关规定:审查申请商标与撤销、注销、失效不到1年的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 |
这个介绍概括了商标实质审查的主要法律规定,供您参考,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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