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过程中,为了获得更适合的对比文件,审查员可能需要进行补充检索,具体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修改了权利要求,原先的检索没有覆盖修改后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
2、申请人澄清了某些内容,使得原先的检索不完整或不准确。
3、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以前的检索不完整或者不准确。
4、审查意见的改变使得已经作出的检索不完整或者不准确而需要增加或改变其检索领域。
5、在复审后的继续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也应当进行补充检索。
继续审查(包括复审后的审查)中,如果审查员意识到原先对发明的理解不够准确,从而影响了检索的全面性,或者由于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需要进一步的检索,审查员也应当进行补充检索。
序号 | 实质审查补充检索情形 | 说明 |
1 | 申请人修改了权利要求,原先的检索没有覆盖修改后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 | 审查员需对新的保护范围进行补充检索,以获取更适合的对比文件 |
2 | 申请人澄清了某些内容,使得原先的检索不完整、不准确 | 审查员需根据申请人澄清的内容进行补充检索,以确保检索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3 |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以前的检索不完整或者不准确 | 审查员需对之前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检索进行补充,以提高审查质量 |
4 | 审查意见的改变使得已经作出的检索不完整或者不准确而需要增加或者改变其检索领域的 | 审查员需根据审查意见的改变,对检索进行补充或调整,以适应新的审查要求 |
5 | 对于抵触申请的指定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文件,在授予专利权前需进行补充检索 | 审查员需查看抵触申请是否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中文公布,以确保审查的准确性 |
这个介绍简要概述了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补充检索的情形,有助于了解审查员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如何确保检索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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