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实质审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1、商标申请形式审查:对提交的商标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都已提供,并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2、商品服务和商标检索要素分类:对申请中列出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分类,同时进行商标检索,检查是否已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被注册或申请。
3、商标变更、续展、转让等其他商标业务的审查:对于涉及商标变更、续展、转让等其他业务的审查,也会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所有操作都合法并符合相关规定。
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审查:对于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也会进行相应的审查,确保满足国际商标注册的要求。
5、审查结果:审查完成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审查结果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审查结果及其理由,如果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出复审或者放弃申请。
为规范商标审查审理程序并保障审查审理各环节的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发布了《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当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序号 | 审查阶段 | 审查内容 | 审查结果及处理措施 |
1 | 形式审查 | 1. 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 2. 申请文件是否规范、完整 3. 申请费用是否缴纳 |
1.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退回申请 2.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通知补正 3. 补正合格,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
2 | 实质审查 | 1. 商标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素 2. 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3. 是否违反《商标法》禁用条例 4. 是否与他人已注册或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
1. 商标不符合规定,驳回申请 2. 商标符合规定,允许注册并公告 3. 存在可修正问题,发出审查意见书,限定修正时间 |
3 | 初步审定公告 | 公示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为期三个月 | 1. 无异议,商标注册成功 2. 有异议,进行异议审查 |
4 | 异议审查 | 针对公告期内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 1. 异议成立,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2. 异议不成立,商标注册成功 |
5 | 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 针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 商标注册成功,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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