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商标的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制定并公布的,根据《声音商标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试行)》,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声音样本应当存放在一个音频文件中,声音商标的审查标准包括禁用条款审查和显著特征审查。
下面是一个介绍,概述了声音商标的形式审查标准和实质审查标准:
审查类别 | 形式审查标准 | 实质审查标准 |
声音样本提交 | 1. 声明注册声音商标。 | 1. 禁止使用与国歌、军歌、国际歌等相同或近似的声音。 |
2. 提交符合要求的音频文件(wav或mp3格式,小于5MB)。 | 2. 禁止使用包含民族歧视、宗教音乐、恐怖暴力等不良影响的声音。 | |
3. 声音样本清晰,易于识别。 | 3. 声音商标需具有显著特征,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 | |
商标描述 | 1. 音乐性质:五线谱或简谱描述,附加文字说明。 | 4. 避免直接表示商品/服务内容、消费对象等,缺乏显著特征。 |
2. 非音乐性质:文字描述。 | 5. 相同近似审查,避免与已注册商标混淆。 | |
3. 兼有音乐与非音乐性质:五线谱或简谱描述音乐部分,文字描述非音乐部分。 | 6. 如商标缺乏显著特征,需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特征。 | |
一致性要求 | 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相互对应,保持一致。 |
这个介绍总结了声音商标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满足的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形式审查主要关注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而实质审查则关注商标本身是否具有注册的合法性、显著性和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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