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时,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重新审查的行政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流程:
1、接收商标局的决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2、驳回复审网上申请:您需要登录中国商标网,选择“商标复审”栏目,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这一步骤包括基本要求、所需材料和操作步骤。
3、提交相关材料:根据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准备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商标的设计说明、使用证明等。
4、支付费用:根据规定,您需要在递交复审申请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5、等待复审结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您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6、接收商标文书和提交后续材料:如果您的复审申请被接受,您将收到相关的商标文书,您可能需要根据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交后续的材料或信息。
序号 | 流程 | 说明 |
1 | 收到驳回通知书 | 商标局在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后,如认为不符合规定,将发出驳回通知书,说明驳回理由。 |
2 | 分析驳回理由 | 申请人分析驳回通知书,了解被驳回的原因,确认是否提起复审申请。 |
3 | 准备驳回复审材料 | 撰写驳回复审申请书、驳回复审理由书、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委托代理机构的需交委托书等。 |
4 | 提交驳回复审申请 | 在收到驳回通知书15日内,将驳回复审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
5 | 形式审查 |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申请材料,如有需要,通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正。 |
6 | 缴纳复审费用 | 通过形式审查后,按照商评委的通知缴纳复审费用,15日内完成缴费。 |
7 | 实质审查 |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复审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周期通常为9个月。 |
8 | 驳回复审决定书 |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驳回复审决定,并下发决定书。 |
9 | 申请人处理决定 | 申请人根据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是否继续申请或寻求其他法律途径。 |
10 | 商标注册公告期 | 如果复审成功,商标进入注册公告期,期满无异议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
请注意,商标驳回复审的具体流程可能因个案而异,以上介绍仅供参考,在申请过程中,请密切关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通知,确保按照规定完成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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