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途径:国内的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时,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
– 自行办理: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申请。
– 委托代理:选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
2、核转流程:为了方便申请人,在我国律师制度不够健全时,国内商标实行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核转制,具体流程如下:
– 申请人首先在其所在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填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会及时纠正。
– 若审核通过且手续完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将申请材料转递至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内容进行复核汇总后,再转递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在此,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被称为第一级核转机关,而省局为第二级核转机关。
– 商标局发放的《商标注册证》也由核转机关转发给申请人。
3、商标代理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信息,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已从核转制转变为代理制,这意味着申请人现在可以选择是否通过代理机构来申请商标注册,如果选择委托代理,申请人需要与代理机构签订《商标代理委托书》,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下面是一个介绍,概述了商标注册申请的组织代理与核转流程:
流程步骤 | 组织代理流程 | 核转流程 |
1.商标查询 |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前的查询,确认商标的可用性。 | 申请人或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商标查询。 |
2.准备申请文件 |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准备商标申请所需文件,包括商标样张、申请表等。 | 申请人准备商标申请文件,提交至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
3.提交申请 | 代理机构将完整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申请文件,无误后转递至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
4.形式审查 | 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复核,汇总后转递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
5.受理通知 | 商标局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已被受理。 | 商标局发放的《商标注册证》通过核转机关转发给申请人。 |
6.实质审查 | 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已注册商标冲突等。 | |
7.公告期 |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进入三个月的公告期,期间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 | |
8.颁发证书 | 如果商标顺利通过公告期,没有异议或异议被裁定不成立,商标局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 |
9.证书领取 | 代理机构或申请人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 商标注册证由核转机关转发至申请人。 |
请注意,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法律的修订,具体的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上述介绍基于提供的信息,概述了组织代理与核转流程的基本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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