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商标分类查询,平面设计商标属于第35、41、42、44类,第35类包括广告版面设计、广告材料设计、广告设计等;第41类包括除广告以外的版面设计;第42类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包装设计、造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设计等;第44类包括医疗 。
商标类别 | 群组号 | 类别描述 | 与平面设计相关的具体服务 |
第42类 | 4217 | 平面设计服务 | 包括logo设计、商标设计、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 |
4227 | 其他平面设计服务 | 如广告设计、宣传单设计、画册设计等 | |
4216 | 造型(工业品外观设计) | 与平面设计相关的产品外观设计 | |
4209 | 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 | 可能涉及平面设计的研究和开发活动 | |
4220 | 计算机相关服务 | 包括计算机系统分析、程序编制、系统设计等,可能涉及平面设计 | |
其他相关 | 不适用 | 商标分类中的其他相关类别 | 如文字商标、图形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等,可能与平面设计有关 |
请注意,这个介绍是基于上述参考信息整理的,实际商标分类可能有所不同,在注册商标时,请咨询专业的商标律师或代理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5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