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国际注册后的保护范围是根据《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商标权人可以在马德里体系内的所有成员国获得保护。
商标国际注册后,可以在以下国家受到保护: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ARIPO)、拉丁美洲知识产权局(OLIPS)、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等。
注册体系 | 保护范围 |
单一国注册 | 仅在注册国范围内受到保护 |
欧盟商标注册 | 在欧盟所有成员国范围内受到保护 |
马德里协定/议定书 | 在加入马德里协定或议定书的成员国范围内受到保护(目前有60多个成员国) |
商标类别 | 包含的商品/服务范围 |
第一类 |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等 |
第二类 |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木材防腐剂等 |
第三类 | 洗衣用漂白剂、清洁剂、肥皂、香料、化妆品等 |
第四类 | 工业用油、油脂、润滑剂等 |
请注意,商标保护范围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注册体系、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以确保获得适当的保护范围,国际商标注册后,企业还需持续关注和监控商标的使用情况,以维护品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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