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中的附图制作要求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来执行的,该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化,为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供了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
1、附图的必要性:实用新型专利必须要有附图;而发明专利一般情况下也需要有附图,但如果仅用文字就能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那么可以没有附图。
2、附图的形式:
– 对于机械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采用各种视图来反映产品的形状和结构。
– 电器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通过电路图、框图、示意图来表示。
– 化学领域的发明创造则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
– 方法发明的附图可以是表示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流程图。
3、附图的要求:
– 附图应当遵循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即使用绘图工具或电脑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均匀清晰,图面不着色,图周围不加框线,不应使用铅笔或圆珠笔进行绘制,但附图不需要标注比例和尺寸数据。
– 附图的纸张规格应采用国际标准尺寸A4纸(210mm×297mm),并在纸张的右上角留有足够的空白区域,用于插入专利申请号和附图页码。
以下是专利中图的要求,以介绍形式呈现:
序号 | 图的要求 |
1 | 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 |
2 | 线条均匀清晰、足够深,不得着色和涂改 |
3 | 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空白 |
4 | 纸张尺寸和质地应符合规定 |
5 | 图应尽量竖向绘制,若需横向布置,应将顶部置于图纸左边 |
6 | 一幅图无法绘在一张纸上时,可使用分图,并绘制缩小比例的整图 |
7 | 若有两幅以上附图,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
8 | 编号应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 |
9 | 剖视图应标明剖视的方向和被剖视的图的布置 |
10 | 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的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 |
11 | 图中不得包含底色、背景色和尺寸标记 |
12 | 尽量避免在图中添加文字说明 |
请注意,这些要求是根据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的,实际申请专利时,还需遵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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