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规定,受理商标注册费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300元,这只限定于本类的前10个商品或服务,如果您需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超过这个数量,例如第11个及之后的每一个,将每个商品或服务额外加收30元的官费,如果您选择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这样的费用为270元,同样限定于本类的前10个商品或服务,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可能会因为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以下是商标注册官费的介绍,根据所提供的参考信息更新至最新的官费标准:
注册方式 | 官费(人民币) | 备注 |
自行申请 | 300元/件 | 每件申请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超过10个类别部分,每类别增收30元 |
通过代理机构申请 | 300元/件 + 代理费 | 代理费根据不同机构的服务水平而有所不同,通常在500元左右 |
请注意,上述费用是基于目前的信息,具体费用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申请前向商标局或合法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商标官费不包括代理费、差旅费等其他可能的费用,如果需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还需额外支付变更规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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