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 商标要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 申请的商标要能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
– 要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序号 | 特点描述 |
1 | 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
2 |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 | 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
4 |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
5 | 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
6 | 商标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
7 | 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
针对欧盟商标和美国商标,以下是其特有的特点:
欧盟商标特点:
序号 | 特点描述 |
1 | 费用低:一次性申请即可在欧盟多个成员国获得保护 |
2 | 保护程序集中化:商标案件裁决在欧盟所有国家得到执行 |
3 | 可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即可对抗未使用商标的撤销申请 |
4 |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 |
5 | 欧盟成员国注册商标优先权 |
6 | 商标类型多样:词语、标识、声音、气味、外观、构造等 |
美国商标特点:
序号 | 特点描述 |
1 | 采用在先使用原则:先使用者获得法律保护 |
2 | 商标注册分为主簿注册和副簿注册 |
3 | 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有权追究冒用者法律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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