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申请费用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没有统一的标准,这是因为驰名商标的申请途径有多种,包括工商案件查处、异议程序、争议程序和法院司法认定等,具体的费用需要根据企业或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依照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
申请途径 | 费用(人民币) |
国内公司或个人 | 1900元/类/个商标 |
国外公司或个人 | 3000元/类/个商标 |
说明:
1、费用包含十年的有效期,其中包含国家规费和代理费。
2、国内公司或个人的驰名商标注册费用为国家规费1000元和代理费900元。
3、国外公司或个人的驰名商标注册费用为国家规费1000元和代理费2000元。
4、申请时需按照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每类需分别缴纳费用。
请注意,以上费用仅供参考,实际申请时可能因政策调整和代理机构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相关代理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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