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异同,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区别:
1、定义与使用目的:
– 集体商标:指以某个组织、团体、协会来进行注册,供该组织成员使用在商事活动中,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身份的标志,集体商标具有集体属性,用以表明生产经营者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它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或个人组成的某一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商标。
– 证明商标:用来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证明商标则强调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了规定的特定品质。
2、注册要求:
– 集体商标的申请应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集体成员的名称、地址和使用管理规则。
– 证明商标的申请应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使用管理规则和证明其具有的或者其委托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使用范围:
– 集体商标是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
– 证明商标则可以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以表明其商品或服务符合特定的标准或品质。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虽然都是由多个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标,但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使用目的、注册要求和使用范围。
区别点 | 证明商标 | 集体商标 |
定义 | 由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控制,用于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质量等特定品质的商标。 | 由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表明成员资格的商标。 |
注册主体 | 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或个人 | 团体、协会或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
使用主体 | 符合特定品质要求的企业或个人 | 该组织的成员 |
用途 | 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原产地等特定品质 | 表明使用者属于该组织,统一组织成员的产品特征 |
开放性 | 开放型,只要符合特定品质要求的企业或个人均可使用 | 俱乐部型,只有该组织成员可以使用,组织外成员不得使用 |
转让性 | 注册后可以转让给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 注册后不能转让 |
注册目的 | 证明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 | 统一集体成员企业的产品特征,便于广告宣传和建立整体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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