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递交以下详细准确的材料: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包括申请认定的商标、商标注册人或所有人、日期等信息,需要声明表格内容和所附证据资料均客观、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法律责任。
2、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描述该商标受保护的情况,如国内注册商标总数、国外注册商标总数等。
3、申请商标标识实际使用图样:难以附送标识的情况下,可以附照片。
4、案件中对方当事人实际使用的商标图样: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包括时间、媒体类型、广告宣传载体、宣传范围、投放量等。
5、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如市场调查报告等。
6、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7、其他证据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告宣传物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查处商标违法案件需要而认定的驰名商标,立案机关应当自批复后六十日内依法予以保护,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文书抄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以下是一个介绍,概述了申请驰名商标认定需要递交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报告 |
2 |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
3 |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 | 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如有) |
5 | 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 |
6 | 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 |
7 | 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 |
8 |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的证据 |
9 | 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
10 | 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
11 | 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
12 | 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
13 | 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
14 | 其他有助于认定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 |
请注意,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实际申请时还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要求进行准备,具体材料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请务必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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