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公布的,这些规定主要为了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以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主要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在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方面,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这意味着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基于具体案例的,并且只有在商标权益受到侵犯时,才会进行被动的保护。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了驰名商标保护的主要规定:
序号 | 规定内容 |
1 |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
2 | 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
3 |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
4 | 当事人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定,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据材料。 |
5 | 对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复制、摹仿或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6 | 对于不相同或不相似商品,复制、摹仿或翻译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导致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受损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7 | 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将驰名商标分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8 |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包括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 |
这个介绍简要总结了驰名商标保护的主要规定,具体细节和实施情况可能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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