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3、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在申请书件中说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具有的或者其委托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应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6、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7、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此规则应当依法制定,对注册人、集体成员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关于规费,您可以咨询中国商标网或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办公时间为8:30-11:30和13:30-16:30,咨询电话为010-63218500。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及要求 | 规费 |
1 | 商标申请书 | 使用商标局指定书式,1份/类别 | 免费 |
2 |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 | 按类申请(1标1类1份申请原则) | 免费 |
3 | 商标注册申请书 | 1份/类别,注明为集体商标 | 免费 |
4 |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 1份 | 免费 |
5 |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全文 | 1份,摘要形成单一书式 | 免费 |
6 | 商标图样 | 10份(彩色商标需着色图样),1份黑白墨稿 | 免费 |
7 | 商标注册申请有关书件 | 使用中文,打字机填写 | 免费 |
8 | 商标注册申请人章戳 | 与核准或登记名义一致 | 免费 |
商品或服务项目说明书(如需) | 若国际分类表中未列出 | 免费 | |
规费收据 | 在交费窗口缴纳后领取 | 见注① |
注①:规费可能因具体申请情况(如商标类别、代理机构等)而有所不同,根据相关公告,集体商标注册的规费可能包括受理费、审查费等,具体费用需要根据最新的收费标准确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时请以商标局或官方发布的最新的要求及收费标准为准,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建议详细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直接向商标局咨询,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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