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证明,有以下两种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服务可以帮助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申请人自行办理,您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申请:
– 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编:100055,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3:30-16:30,您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10-63218500获取更多信息。
– 申请人也可以到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 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具体的提交方法可以在中国商标网的相关栏目中找到。
若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书件中应包括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以及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等内容。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需要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序号 | 步骤 | 介绍内容 |
1 | 准备申请书件 | 申请人信息、商标注册号、申请事项等 |
2 | 提交申请书件 | 以下材料需提交至商标局: |
1. 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 | ||
2. 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 | ||
3. 商标注册号清单 | ||
4. 如有变更、转让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
3 | 窗口办理 | 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
4 | 邮寄办理 | 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商标局,信封上标注“国内注册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业务” |
5 | 缴纳申请规费 | 在商标局规定的缴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
6 | 等待商标局审核 | 商标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
7 | 领取商标注册证明 | 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至提供的通信地址领取 |
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介绍模板):
申请人信息 | 商标注册号 | 申请事项 | 申请人签名/盖章 |
(填写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填写商标注册号) | 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 (签名或盖章)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为模板,具体申请时需根据商标局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如有变更、转让等情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商标局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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