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规则包括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驰名商标认定规则包括

如下:

1、驰名商标的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2、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3、驰名商标的保护:对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其权利人可以依法享有更严格的保护措施,他人不得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也不得将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对于侵犯驰名商标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一个介绍,概述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具体内容:

序号 内容分类 具体规定
1 驰名商标定义 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2 管理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3 认定禁止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4 认定申请 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时,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申请。
5 认定周期 经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6 认定所需材料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 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7 认定原则 认定驰名商标应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8 认定结果通知与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这个介绍概括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为相关企业或个人了解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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