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1、对已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根据新《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驰名商标享有高于非驰名注册商标的保护,对于非驰名注册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为法律禁止并需承担相应责任,而对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其保护不仅限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范围内,即使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或使用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若可能导致该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同样被视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2、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即商标注册人如需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首先需要由商标主管部门认定其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3、其他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使用许可合同,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裁定不具有追溯力,这意味着,即使某一商标被宣告无效,此前已经发生的与该商标相关的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新的商标法对驰名商标提供了更为全面和严格的保护,确保了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序号 特殊保护内容
1 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禁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避免混淆。
2 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禁止在不相同或不相似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避免误导公众。
3 如果已注册的商标违反上述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撤销该商标,恶意注册的商标不受5年限制。
4 禁止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如果已登记,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公司名称登记。
5 当事人可以请求保护驰名商标,并向案件发生地市以上工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要求禁止使用侵权商标,需要提交商标驰名的证明材料。
6 认定驰名商标采用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原则,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在侵权纠纷中可以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仲裁。
7 中国范围内的特殊保护:对于已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禁止在不相同或不相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禁止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避免公众误认。
8 驰名商标除受《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护外,还在全国及国际上享受特殊保护,符合《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的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更好地保护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侵权和滥用,从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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