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驰名商标认定递交的申请材料需要遵循哪些规范

1、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商标的基本信息,如商标名称、类别、注册号等,申请书应简洁明了,准确无误。

申请驰名商标认定递交的申请材料需要遵循哪些规范

2、商标使用证明: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授权书等,这些材料应能证明申请人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

3、商标知名度证明:提供证明商标知名度的材料,如广告宣传资料、媒体报道、获奖证书等,这些材料应能证明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商品或服务清单:提供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清单,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名称、类别、功能、用途等,清单应准确无误,与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一致。

5、申请人资格证明: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这些材料应能证明申请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6、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商标异议、争议、撤销等案件的证明材料,以及商标转让、变更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材料。

7、申请材料的格式要求:申请材料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订,如使用统一格式的表格、纸张规格等,申请材料的文字应清晰可辨,图片、图表等应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8、申请材料的递交方式:申请材料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邮寄时,应使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并保留好邮寄凭证,电子邮件递交时,应确保邮件内容清晰可辨,附件齐全。

9、申请材料的递交时间: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递交时间应在商标注册后满三年内,逾期未申请的,将无法再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10、申请材料的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进行驰名商标认定的公示和公告,申请人应密切关注审核进度,如有需要,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或补充材料。

序号 规范内容
1 申请人应知悉其提供的材料性质为案件证据;
2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3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仅需达到证据效果即可,应避免过度包装、非关联性过度举证,证据材料以不超过两本为宜;
4 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一般限于一个商标;
5 申请认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结合实际使用情况,且不超过三项,申请认定商标已注册的,申请认定的商品或服务仅限于核定使用的项目;
6 证明材料基本要求和证据效力,包括:商标注册人/被许可使用人基本情况、证明该商标持续使用的证据、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等。

请注意,以上介绍内容根据【不一定有用的参考信息】整理,具体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时,请以官方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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