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成功注册了商标后,有多种途径可以领取商标注册证,您可以选择自行办理或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如果您选择自行办理,可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将审查过程中所产生的商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至用户账户,您需要及时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电子商标文件,根据通知要求,携带必要材料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如果您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那么商标局会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商标代理组织,您只需要到代理机构领取即可。
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如直接办理的,申请人需要凭《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所需材料,如果申请人没有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还需要出示相应的授权书和身份证明等。
如果在领取过程中遇到问题,商标注册证》被邮局退回,商标局将在《商标公告》中刊发《商标注册证》送达公告,您可以根据这个公告,再次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商标注册大厅领取。
以下是一个关于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列出了所需材料及领取流程:
领取方式 | 领取地点 | 所需材料 |
直接领取 | 商标注册大厅 | 1. 《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介绍信或委托书; 4. 领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 如注册人名称已变更,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 如商标已办理转让,须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
代理机构领取 | 商标代理机构 | 1. 《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介绍信或委托书; 4. 领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 如注册人名称已变更,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 如商标已办理转让,须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
邮寄领取 | 商标局邮寄至代理机构 | 1. 《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介绍信或委托书; 4. 领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 如注册人名称已变更,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 如商标已办理转让,须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
注意事项:
1、如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需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领取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介绍仅供参考,具体领取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商标局规定为准。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8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