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持有人享有以下权利:
– 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 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 禁止他人将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字号使用;
– 制止他人伪造、擅自制造其驰名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
– 要求有关部门和组织协助制止侵权行为。
下面是一个介绍,概述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序号 | 保护范围内容 |
1 | 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对复制、摹仿或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2 | 不相同或不相似商品上,对复制、摹仿或翻译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3 | 对已注册的商标,如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
4 | 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侵权人需停止侵权行为,收缴、销毁商标标识。 |
5 | 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撤销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的行为,防止公众被欺骗或误解,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
6 | 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予以禁止。 |
这个介绍简要总结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以便更好地理解驰名商标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特殊保护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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