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申请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认定申请;
2、商标局受理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3、商标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认定结论;
4、对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局应当在认定结论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驰名商标证书》。
阶段 | 时间 |
前期接触与初步判断 | 数周至数月 |
签订委托协议书 | 数天至数周 |
申报材料准备阶段 | 数周至数月 |
正式申报阶段 | 数周到数月 |
商标局审查阶段 | 6个月 |
商标异议/撤销程序(如有) | 2年(可能更长) |
行政认定阶段 | 数周到数月 |
公示报道阶段 | 数周到数月 |
总计 | 1-2年( |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间仅为大致估计,实际申请时间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商标异议或撤销程序中,如果涉及到复审和行政诉讼,整个流程可能会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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