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有哪些类型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具有较强的认知功能和商品质量恒定、优良的特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有哪些类型

1、跨类保护:驰名商标可以“跨类保护”,即使与驰名商标不构成类似服务的,但由于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的“特权”,故法院判决侵犯了驰名商标所有人的相关权益。

2、认定标准: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包括:在特定区域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等 。

序号 保护措施描述
1 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 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就不相同或不相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 对已注册商标的撤销:对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已注册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 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的保护: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5 请求保护驰名商标: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可以请求保护驰名商标,并向案件发生地市以上工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要求禁止使用。

这些保护措施体现了我国对驰名商标的高度重视和特殊保护,旨在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公众混淆,保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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