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办理途径:有两种途径供您选择,一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是自行办理。
2、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办公时间为8:30-11:30和13:30-16:30。
3、到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具体的地址信息可以在中国商标网相关栏目中查阅。
4、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具体提交方法可以在“网上申请”栏目中查看。
若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进行申请注册,需要提供有关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的说明,以及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范围的信息,应提交具有的或者其委托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还需要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请注意,无论通过哪种途径、用何种方式进行申请,都需要详细了解并满足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序号 | 流程 | 说明 |
1 | 准备申请书件 | 准备以下文件: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
2 | 提交申请书件 | 将准备好的文件提交至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或通过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3 | 打码 | 在商标注册大厅打码窗口获取收文条形码 |
4 | 缴纳申请规费 | 在交费窗口缴纳每件100元的申请规费 |
5 | 领取商标注册证明 | 完成以上步骤后,领取商标注册证明 |
注意:商标注册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办理过程中,如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请确保选择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正规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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