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商标会被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括: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d、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哪些情况商标会被撤销

如果一个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销原因 法律依据 说明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文字或图形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一) 商标权人未经批准,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
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等事项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二) 商标权人未经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注册事项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三) 商标权人未经商标局批准,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四) 商标注册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
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未按期改正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行为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行为,如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等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列举了商标被撤销的部分常见原因,实际商标撤销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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