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该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市场监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3、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5、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6、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主要负责我国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以下是市场监管总局主要职责的介绍:
序号 | 职责领域 | 具体内容 |
1 |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 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
2 | 市场监管执法 | 对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3 |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4 |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 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
5 | 食品安全监管 | 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6 |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 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监管 |
7 | 知识产权保护 | 负责知识产权申请、保护、运用和管理工作 |
8 | 价格监督检查 | 监管市场价格行为,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
9 | 广告监管 | 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
10 | 网络市场监管 | 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监管,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
11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
12 | 标准化和计量监管 | 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负责计量监管工作 |
13 | 国内外贸易和合作 | 负责国内外贸易、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
这个介绍概括了市场监管总局的主要职责,实际上市场监管总局的职责还包括其他方面,如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监管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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