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案申请是专利申请的一种特殊形式,允许申请人将一件包含多个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拆分成多个独立的专利,这种机制基于专利的一个特性,即“单一性”,意味着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分案申请的特殊权利和要求如下:
1、保留原申请的信息: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也称为母案申请)的申请日,如果原申请享有优先权,分案申请还可以保留原优先权日,这样保证了申请人的正当利益不受损害,如果后续授权,专利到期日也与母案申请相同。
2、分案申请的内容限制: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3、分案申请的情况:分案申请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 原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
– 在修改的申请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 独立权利要求之一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其余的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
4、提出分案申请的时间:申请人可以在公告之前主动提出分案请求,因为在公告以后,对发明的实质审查已经结束,再进行分案会造成重复审查,但如专利局认为分案的理由正当,仍可在公告后接受分案的请求。
分案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了一种救济方式,使其在一件专利申请中不能被保护的其他发明创造得到保护,它也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使其能够更精确地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
序号 | 分案申请内容 | 说明 |
1 | 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 | 分案申请中必须明确原申请的相关信息,以便于专利部门进行关联 |
2 | 分案后的专利类别 | 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专利的类别,如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
3 | 分案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 分案申请应包含原申请中的部分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内容,但不能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
4 | 优先权信息(如有) | 如原申请享有优先权,分案申请中可保留优先权日 |
5 | 申请文件副本 | 提交分案申请时,应附上原申请文件的副本,如有优先权文件,也应提交副本 |
6 | 分案申请理由 | 说明分案申请的原因,如:审查意见要求、申请人主动提出等 |
请注意,分案申请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且不能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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