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官费是指商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向国家商标局缴纳的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收费标准,商标申请官费主要由基础费、附加费和决定费构成,基础费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的起点费用,根据商标局规定的标准收取;附加费是指根据商标申请类别、商品或服务项目数量等因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决定费是指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需要作出某些决定时所收取的费用 。
商标局官费是指向国家商标局支付的费用,用于办理商标相关的各种业务,如商标注册、变更、转让、续展等,以下是商标局官费的收取标准介绍:
业务类型 | 官费标准(人民币) |
商标注册费 | 270元(本类10个商品) |
超出10个商品加收费用 | 每个商品加收27元 |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 450元 |
转让注册商标费 | 450元 |
商标续展注册费 | 450元 |
续展注册迟延费 | 225元 |
商标评审费 | 675元(部分待开通) |
变更费 | 0元(部分业务免费) |
出具商标证明费 | 45元 |
集体商标注册费 | 1350元 |
证明商标注册费 | 1350元 |
商标异议费 | 450元 |
撤销商标费 | 450元(部分待开通)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 135元 |
请注意,以上介绍中的官费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具体费用以国家商标局官方公告为准,实际办理商标业务时,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如代理费、邮寄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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