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如果您的商标有效期超过十年后还想继续使用,您应该在商标期满前的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如果您在规定期间内未能提出申请,商标局将给予您六个月的宽展期,在这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如果您仍未提出申请,商标局将在期满后对您的商标进行注销处理。
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有两种方式:一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是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在提交续展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委托代理则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如果是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则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序号 | 办理事项 | 时间要求 | 操作指南 |
1 | 申请续展注册 | 期满前6个月内 | 准备以下文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注册证复印件等 |
2 | 宽展期申请 | 期满后6个月内 | 在未能按时申请续展的情况下,可在此期间提出申请,需准备与续展注册相同的文件 |
3 | 注销商标 | 宽展期满后未提出申请时 | 若在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权利终止 |
注意: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申请续展注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以免影响商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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