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其能够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这是商标保护的核心和商标法运行的关键,因此一直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
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首先要参考《商标法》第十一条,该法条主要从两个方面规定了显著性的标准:一是哪些情形构成“缺乏显著性”,如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二是标志经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如何判断标志经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进而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还有一些整体判断原则可以参考,例如描述性要素如果不影响整体标识的显著性时或者其表现方式独特到超出了其描述性意义使得其具有显著性时,则该标识并不因其含义描述性要素或者具有描述性含义而失去显著性。
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商标的本质属性、使用情况、市场认知度等,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机构,以确保更准确的判断。
判断因素 | 显著性描述 | |
商标本身的特征 | 1. 是否为臆造性词汇 | 具有固有显著性 |
2. 是否为任意性词汇 | 具有固有显著性 | |
3. 是否为暗示性词汇 | 通常具有固有显著性 | |
4. 是否为纯描述性词汇 | 不具有固有显著性 | |
商标指定使用商品 | 1. 是否为通用名称 | 缺乏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
2. 是否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 | 缺乏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 |
商标在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 | 是否容易被识别和区分 | 具有显著性 |
商标在行业实际使用情况 | 是否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 具有显著性 |
商标经过使用获得的显著性 | 是否因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而被公众接受 | 可以具有显著性 |
根据上述介绍,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时,需综合考虑商标本身的特征、指定使用商品、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商标经过使用获得的显著性等因素,如果商标在多个方面表现出显著性,那么它更可能被认为具有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反之,如果商标在多个方面缺乏显著性,那么它可能无法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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