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近似商标时,首先应确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从商标本身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的外观:观察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视觉形象,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判断是否能引起误认或混淆。
2、商标的读音:通过听觉判断两商标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
3、商标的含义: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或近似,并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4、商标的整体结构与主要部分:对于文字商标,需要结合音、形、义三个方面来考察,图形商标则主要以外观为准,总体观察及比较主要部分的原则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一原则要求就商标的总体加以观察,同时比较商标的主要部分,以判断商标是否相似。
5、隔离观察原则:这是一个重要的审查原则,要求将对比的商标隔离开来观察,看是否会产生混淆。
6、市场实际使用:商标的音、形、义有一项近似即可判定两商标近似,但还需结合市场实际使用来具体分析。
7、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8、商品的类似性:根据《解释》第11条,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对比要素 | 近似标准 |
文字商标 | 1. 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 |
2. 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 | |
3. 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 | |
4. 中文商标由三个或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 | |
5. 外文商标由四个或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 | |
6. 字形、读音、含义近似 | |
7. 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 |
8. 由字、词重叠而成 | |
9. 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副词 | |
图形商标 | 1. 图形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 |
2. 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的图形商标 | |
组合商标 | 1. 汉字、外文、字母、数字、图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
外文商标 | 1. 字母相同的,无论排列方式是否不同 |
2. 字母构成不同的,简单的常见单词根据含义区分,如HOUSE、HORSE可共存 | |
3. 字母构成不同的,没有含义或为不常见单词的,根据整体结构近似判断 |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供参考,实际判断近似商标还需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规定,在进行商标注册或查询时,请遵循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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