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协议书,全称《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份于1891年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订的国际条约,这份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简化商标的国际注册流程,使得商标权人无需在每个需要保护的国家或地区单独提出申请,而是可以通过一次申请,同时在所有缔约国获得商标注册。
马德里协议书历经多次修订,最新的版本是在斯德哥尔摩于1967年修订的,并在1979年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目前,该协议已经有一百多个缔约国,覆盖了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或地区。
根据马德里协议书的规定,只有在马德里体系下,才能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在某个缔约国内拥有有效的商标权,才能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书还规定了商标的国际注册流程、费用、有效期等内容。
马德里议定书是一种国际商标注册体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使得商标所有者可以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内通过一个简化的申请程序注册商标,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概述了马德里议定书的基本信息:
项目 | 描述 |
全称 |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Madrid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Marks |
简称 | 马德里议定书 Madrid Protocol |
通过时间 | 1989年6月27日 |
生效时间 | 1995年12月1日 |
正式实施时间 | 1996年4月1日 |
管理机构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
目的 | 简化国际商标注册流程,便于商标所有者在多个国家或地区获得商标保护 |
中国加入时间 | 1995年9月1日签署,1995年12月1日对我国生效 |
主要内容 | 1. 缔约国和缔约组织成员之间建立统一的商标注册体系 |
2. 允许基于在原属国的商标注册或申请,向WIPO国际局提交国际注册申请 | |
3. 提供商标续展、变更等便捷服务 | |
优势 | 快速、无障碍、具有竞争力的注册费用,简化申请程序 |
这个介绍简要介绍了马德里议定书的基本信息,旨在帮助理解其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马德里议定书的具体规定和申请流程可能较为复杂,这里仅提供一个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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