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21类主要涵盖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商品,如家具、家庭日用品等,具体地,这一类别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家具;非金属容器;玻璃器皿等等。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尼斯联盟的成员国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现行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商标局将尼斯分类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划分类似群,并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制定《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供申请人在申报商标注册时使用。
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时,应充分考虑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区分表》中共设 45 个类别,1-34 类是商品,35-45 类是服务,有关咖啡产品,就涉及第 30 类 3001 群组“咖啡、咖啡饮料”,第 31 类 3102 群组“未加工的咖啡果”,第 32 类 3202 群组“咖啡味非酒精饮料”等,这些构成类似的商品分散在不同类别中。
当您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填写具体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而不是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对于第五类(药品),不应选择类似群名称如"0501 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而应填写具体的商品,如"维生素制剂 *050090"、"鱼肝油 050150"、"补药 050262"等。
为了确保您的商标得到充分的保护,您需要仔细考虑所申请的类别,确保它们与您的产品或服务紧密相关,并且不与已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如果可能的话,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
在选择商标第21类时,您需要考虑该类别下的具体商品或服务,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帮助您梳理第21类商标的选择过程:
商标分类号 | 商品/服务描述 | 是否考虑注册 |
2101 | 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 | 是/否 |
2102 | 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 | 是/否 |
2103 | 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 是/否 |
2104 | 玻璃、瓷、陶的工艺品 | 是/否 |
2105 | 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水用具 | 是/否 |
2106 | 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 | 是/否 |
2107 | 梳子,刷子(不包括牙刷),制刷材料 | 是/否 |
2108 | 刷牙用具 | 是/否 |
2109 | 牙签 | 是/否 |
2110 | 化妆用具 | 是/否 |
2111 | 隔热用具 | 是/否 |
2112 | 家务用具 | 是/否 |
2113 |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不包括建筑用玻璃) | 是/否 |
2114 | 不属别类的动植物器具 | 是/否 |
2115 | 家用灭虫、灭鼠用具 | 是/否 |
使用说明:
– 在上述介绍中,"是/否"栏位用于标记您是否考虑将对应商品或服务纳入商标注册范围。
– 请根据您的实际业务需求,对每一项商品或服务进行评估。
– 如果您计划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比较具体,可以进一步细化每一项的内容,以确保商标保护更为全面。
请注意,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建议在进行商标选择和注册时,咨询专业的商标律师或代理机构以获取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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