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核准后领取《商标注册证》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您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商标局将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申请人地址寄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代理机构。
2、自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直接寄发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3、领取《商标注册证》时,须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收到《商标注册证》后,请仔细核对证书上的信息,如注册商标的名称、类别、注册号等,确保与您的申请内容一致。
5、请注意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范围,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6、如果发现证书上有任何错误或遗漏,请及时与商标局联系,以便进行更正。
以下是一个关于商标核准后领取《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的介绍:
序号 | 注意事项 | 适用对象 |
1 | 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请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 法人/自然人 |
2 | 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 法人 |
3 | 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 法人/自然人 |
4 |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 法人 |
5 | 领取商标注册证时,需提供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 法人/自然人 |
6 | 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 自然人 |
7 | 如商标已办理转让,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 法人/自然人 |
8 | 若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需携带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 法人/自然人 |
请注意,以上介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商标局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在领取《商标注册证》时,请以商标局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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