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 该罪名侵犯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下是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概念介绍:
序号 | 罪名名称 | 定义及概念 |
1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指销售者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的行为,此罪名旨在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
以下是关于该罪名的相关要素介绍:
序号 | 要素名称 | 说明 |
1 | 明知要件 | 销售者主观上知道或应当知道所销售的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法院会结合客观事实和行为人因素进行推定。 |
2 | 销售金额 |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
3 | 证据收集与质证 | 辩护律师应对指控的销售金额、商品真伪鉴定、进货渠道、销售记录等证据进行审查,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
关于量刑标准的介绍:
序号 | 销售金额/货值金额 | 刑罚规定 |
1 | 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2 | 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这些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例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请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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